何凡:抓住创新内涵 谋求创新发展

何凡:抓住创新内涵 谋求创新发展

“创新兴则国家兴,创新强则国家强,创新久则国家持续强盛”。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近年来,新技术、新成果加速转化,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创新千帆尽举,有力地引领着中国经济航船破浪前行。创新驱动已成为决定我国发展前途命运的关键、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关键、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的关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正确把握创新内涵,充分发挥创新理念的引领作用。

注重创新的首创性

从时空关系看创新的“首创性”,可以分为绝对的创新和相对的创新。在纵向的历史和横向的地域中,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新事物,这是绝对的创新。在纵向的历史或者横向的地域中,在当下或当地创造了未曾出现的新事物,则是相对的创新。

从事物构成因素的角度,创新的首创性又可以分为对现有因素内在结构优化的创新和引入新因素的创新。创新“首创性”的两个角度可以交叉渗透,增强创新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创新不能脱离现实,但又不局限于现实,创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现实的局限或束缚。创新可以是创新者个人兴趣、能力或灵感的展现,并很有可能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最终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这在我国诸多跻身世界前沿的科学家和众多创客身上有着充分的体现。

注重创新的群众性

创新发展是全民参与、全民推动的宏伟事业。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巨大合力,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汇聚众智众力,扩大创新供给。《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创新不应是少数人的专利,只有充分唤醒每个人的创新潜能,激发每个人的创新意识,帮助每个人培养创新能力,才能更好地推动创新的发展。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创新的主体。我们应当尊重人民的创造力,支持创新实践,整合创新资源,总结创新经验,推广创新成果,真正形成大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此外,要让广大群众的创新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要鼓励大众创业。创新是创业的基础,创业是创新重要的实现途径。大众创业,可以检验具有实用价值的创新的水平,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让真正可行的、高水平的创新成果能够进入市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使创新者得到其应有的回报。只有通过大众创业,才能将创新做得更广泛、更深入、更实在,才有可能将创新做得更强。集众智则可以成大事,通过大众参与创新和创业,逐渐可以汇集形成一些创新的大方向,产生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创造”。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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