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3)

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3)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这两大方略的相继提出,不是时间上的简单耦合,而是缘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对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协同推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目标一致性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专门就管党治党重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这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七次六中全会都聚焦意识形态和党建主题的惯例延续,而且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客观需要。

首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依规治党最终是为了使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反映人民根本意志;依法治国是为了依法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二者从根本目的上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其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所系。治国必先治党,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法令行则国治”,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遵循。二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共同指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方向。

依循这个方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问题,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规范准则,标志着我们党在正确认识与把握党与法、管党治党与治国理政、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关系上达到了新的高度、开辟了新的境界。

(作者为光明日报社总编辑)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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