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取美国政治之长处补其存在之不足,创造了五权宪法
孙中山虽然对美式民主充满向往与赞叹,但他并不主张全盘照搬。他注重把美国的反面教训引以为鉴。取美国政治之长处补其存在之不足,孙中山创造了五权宪法的学说。
宪法是孙中山非常重视的政治课题。在孙中山看来,国家宪法良,则国强;宪法不良,则国弱。所以,国家的有效运转,必须依赖于优良的宪法。
对美国宪法,孙中山评价很高。他指出:“兄弟历观各国的宪法,有文宪法是美国最好,无文宪法是英国最好……”然而,他也清楚地看到,美国宪法所存在的不足。1906年,孙中山在同俄国人的谈话中,对美国政治进行了批判,他指出:美国的国务是胜利的执政党一手包揽。某个党派胜利赢得选举后,从上面的主要官员到下面的低层官员都要更换,不但非常麻烦,而且具有很大的弊端。第二,只从选举来任命国家公务人员,看起来好像公平实际上并不平等。只通过选举来选拔人才弊端很大,那样往往会让有才能的、不善于言辞的人进不了政府的门槛,而那些夸夸其谈,只会演讲的人反倒进了政府。应该还是需要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美国政府议会就有不少庸才,只能大放厥词,这是其最大的弊病。孙中山在后来的演讲中用大篇幅谈了其对美国政治的看法,他说,选举和委任都有很大的流弊。选举让那些略有口才的人受益,真才实学者反而未必受人关注;委任制使得政党更替,官员则同时俱换……美国政治腐败散漫,是各国所没有的。
当然,五权宪法也非孙中山所独创,其中借鉴了不少美国元素。正如他自己所言:美国并不是三权分立,因为它还有一个议会弹劾权,所以美国的政治是四权并立。因此,他所主张的五权分立,并不是出于个人的意见,基本上就是对美式三权分立政制的一种局部修正。但是,孙中山能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创五权宪法,以补美国宪法之不足。五权分立在西方各国政治制度中也没有,并且在理论和学术探索上也少见,可以说是孙中山创造的新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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