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源:职业教育应有突破 建立国家资格框架(3)

姜大源:职业教育应有突破 建立国家资格框架(3)

可尝试的“中国国家资格框架”

国际成功的经验和理论研究的成果表明,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有一个制度性的国家资格框架予以支撑,包括把基于认知规律的学历资格证书与基于技能形成规律的职业资格证书加以融合,一是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二是实现纵向的衔接与横向的沟通。所以,作为一个国家制度,国家资格框架的建立也绝非是教育部门能独立完成的任务,必须跳出教育部门形成全体合力。

笔者认为,国家资格框架的基本组成部分应包括:

第一类:教育部门负责的各类教育证书,主要是教育部管辖的学校颁发的各类教育证书,涵盖职业学校、普通学校;也包括人社部门管辖的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颁发的相关证书。

第二类:人社部门颁发的各种职业资格,也是技能等级证书,由职业资格鉴定机构通过考试后颁发。

第三类:专业部委或行业、企业或社会教育与培训机构颁发的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一般为针对特定的行业或企业的、专业性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国家资格框架的层级结构,要涵盖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资格证书。同时,这意味着,每获得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就等同于相应的学历层次;每一层级都构成完整的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发展与劳动市场的需要就业;在需要时可返回职业院校,或通过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获得职业晋升和学历晋升为高一级资格证书。

借鉴欧盟8级“欧洲资格框架”的经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新的8级国际教育分类标准,以及中国曾经长期实施过的8级技术工人制度,“中国国家资格框架”也可以尝试由8级资格组成。

国家资格框架的管理,涉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企业,以及工会、妇联等机构,这就需要统筹相关的职业教育资源,以实现综合协调。但长期以来,由于劳动制度与教育制度的分离,行业和企业的缺位,使得国内这种“条条”管理的体制几乎成为束缚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必须在管理体制上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注入新的发展动力,这就需要从横向的综合部门管理体制着眼,试行大手笔的改革。

为此,建立国家职业教育机构,例如国家职业教育(总)局,或国家职业教育委员会、国家职业教育办公室,有利于国家资格框架制度的管理与实施。

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的建立,将使得人才的使用有一个比对、评价和认定的国家平台。权威的国家资格制度,必须有权威的国家认证制度予以保障。这里尤其要注重发挥行业的认证作用,应逐步实施行业认证制度。

国家资格框架制度的建立,必将有利于规范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标准的方向,有利于鼓励公民通过各类规范的教育途径,去获得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的资格,使得职业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科学研究人才的资格,统一于一个权威的国家资格标准之下。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实现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教育目标。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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