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当适应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特征,以全面推进工业化进程、完成市场化转轨为主题,以全面构建工业化、市场化的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为目标,真正完成全面实现现代化与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任务。为此,我们应当在科学继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经典理论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下,根据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时代特征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显著特征在于它的现代生产形式,即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具有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另一方面要遵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马克思在论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时,对于社会主义劳动者按照同一尺度进行分配、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这一体现商品交换原则的平等权利做了科学论述和充分肯定。他指出:从形式上来说按照同一尺度进行分配是一种平等权利,但从内容来说这种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则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但这一弊病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现以能力平等与结果平等为特征的实质平等。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所决定,当代中国个人的平等权利还不可能是以能力平等与结果平等为核心的实质平等,只能是以机会平等或权利平等为核心的形式平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当明确提出并充分肯定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等基本原则,充分肯定全体社会成员在财产占有、生产经营、劳动就业、收益分配与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与规则平等。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中国经济转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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