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重要环节(2)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重要环节(2)

——理论、实践、现实和原则

摘要:党的组织生活主要内容包含: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等。党的组织生活有着深刻的理论渊源,具备丰富的实践内涵,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二、丰富的实践内涵

1、党内法规的历史延续

党的组织生活,经历从初步认识到逐步健全和规范、最后形成党内生活的一系列重要制度的历史过程。革命战争年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党的组织生活。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主要内容和原则现在依然适用,比如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自十二大党章开始的历次党章,都规定党员要过党组织生活。十八大党章第八条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些都是党在实践探索中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

2、老一辈革命家的精神遗产

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重视党的组织生活,党的领袖以身作则。1944年,毛泽东同志身为党中央主席,他恪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动要求在党小组会上汇报个人思想,并希望党小组长监督。抗战时期,朱德身为八路军的总司令,每次过组织生活他都带头参加。一次响应毛主席“自己动手、克服困难”号召的党小组会,党小组未通知朱德同志参加。朱德同志找到党小组长强调:“毛主席号召我们自己动手,克服困难,这么大的事,也有我—份呀。”又亲切地说:“在我们党内,每个人都是普通党员,党内不能有特殊党员。以后,这样的会议都要通知我参加。”陈云同志和秘书、警卫及其他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组成党小组,卫士长担任党小组长。陈云有事不能参加,都主动请假,甚至亲笔写信。1973年邓小平的复出,就是从周恩来提出政治局需作《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开始的,这个决定发到县、团级党委,向全党及全国人民通报此事,毛泽东批示“同意”。由此可见,老一辈革命家都践行党的要求,做到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新一代领导核心的率先垂范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成为新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明确指出领导核心的重要作用:“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党、国家和人民的命运需要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的领导核心。

人民网曾有文章指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的中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支部成员一起交流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参加支部生活会,我们都是平等的、普通的一员,这也是作为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是一个组织称号,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党了。’”习近平总书记新一代领导核心仍能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全体党员而言,是很大的振奋和鼓励。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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