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3)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3)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准则》指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我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坚持用制度管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难以完全控制住。只有运用法治和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实现权力运行的法制化、规范化,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要加强权力运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限定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科学设定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决策的论证、听证,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的作用,凝聚监督合力,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和各方面。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用制度管人,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只有坚持用制度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才能建成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清明。要从严选拔干部,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严把干部选任动议提名关、考核考察关、程序步骤关,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营私舞弊。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让那些忠于党、忠于人民,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重用。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多做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三)坚持用制度管事,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方面的缺陷和漏洞逐渐显现。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无论是部门还是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大多集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紧紧抓住这些领域和环节,针对不同特点、不同阶段、不同层面,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要深化对公共资源管理的改革,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要加强平台建设,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要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运作方面的决策监督机制;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切实强化执行力,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强化制度意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督查重点,完善督查途径,创新督查方式,用督查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同时要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认真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搞变通的,甚至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违法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各项部署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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