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行动计划提出了诸多新的量化指标,这既便于实施,也便于进行中期和最终评估。除了纳入“十三五”规划中的所有相关重要量化指标外,还列出了其他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指标。列举几例加以说明:一是在生活水准权利方面,提出了雄心勃勃的脱贫指标:到2020年,实现特色产业脱贫3000万人,转移就业脱贫1000万人,对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2000万人;二是在健康权利方面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均预期寿命增加1岁;三是在妇女权利方面提出,到2020年,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四是在儿童权利方面提出,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和9.5‰以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五是在老年人权利方面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60%以上农村社区,实现全国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六是在残疾人权利方面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地级市拥有1所面向所有功能障碍人士的康复辅具配置评估机构。
第五,大大丰富了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的内容,指明了中国特色大国人权外交的努力方向。一是要认真履约,向联合国相关机构及时提供履约报告;二是落实好中国在人权理事会前两轮国别审查中接受的建议,积极参与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三是全面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做出中国贡献;四是加强与国际组织及各国的人权对话、交流与合作,尤其重视与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五是以主角身份办好国际人权论坛,提升中国的人权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六是开始将人权国际合作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联系起来,迈出探索性步伐;七是体现大国担当,提出“向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加大人道主义援助力度”。
第六,就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了机制保障,并提出了新举措。将完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强监督、评估和落实工作。几乎每项行动计划都有相应的部委或部门负责实施,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各地区特点,制定实施方案。首次提出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此外,该行动计划结构更合理,文字更简洁,措辞更精准。更重要的是,它的字里行间透着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开放包容、自信坚定的信息。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5年后,该行动计划必将结出丰硕果实,为即将到来的建党10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天下百姓将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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