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中习近平最想解决的三大问题(3)

军改中习近平最想解决的三大问题(3)

摘要:习近平指出:“要紧紧扭住改革强军不放松,坚定不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深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三、着力解决政策性问题

“法与时变,礼与俗化。”政策法规既是军改措施,又是军改的保证。军改理念、意图和方针,只有通过政策法规才能得以实施。此次军改是全面深化改革,所以,政策法规的配套性、系统性和及时性十分重要,关系军改的质量和成败。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搞好配套保障,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抓紧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证各级按照新体制正常有序运转。”

清理不合时宜的法规制度。“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我军原有的法律法规规章数量已达4000多件,可谓多也。但其中许多是形成于计划经济和机械化、半机械化战争时代,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战略的要求已有不适,与时下的战争形态、作战方式、战场空间、作战力量和战争制胜机理已有矛盾,与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已有背离;同时,有些法规之间还存在着不匹配、相互交叉、甚至相互冲突问题。“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所以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全面清理现有军事法规制度,对不适应新的领导指挥体制和政策制度的,及时进行修改;对已被新法规取代和实际已经失效的,及时予以废止;对需要进一步明确执行要求的,及时作出解释。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现有军事法规制度逐件进行研究,作出修改、废止和解释的具体安排,形成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工作。”

构建科学统一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法若有弊,不可不变。”清理是为了立新。《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着眼构建科学统一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军事法规体系的层级划分和分类规则。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统一的法规体系建设要求,维护军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军事法规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规范性。”《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强调:“适应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调整规范立法权限,中央军委制定军事法规,战区、军兵种、武警部队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军委机关部门和各级机关按照规定制定军事规范性文件。”

“必先去旧,然后立新。”习近平指出:“要紧紧扭住改革强军不放松,坚定不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深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全军要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坚决打赢改革这场攻坚战,努力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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