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清: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汪永清: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我们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加强党内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加强党内监督是深入总结管党治党经验教训得出的科学结论。世界政党发展史表明,一个政党特别是执政党要行稳致远,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保证权力运行不偏离正确轨道。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原执政党丧权亡党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特别是党内监督缺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应有品格,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强化党内监督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审议通过了《条例》。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彰显了我们党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自觉。

加强党内监督是解决党内各种问题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针对一些地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政治生态受到污染等问题,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才能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针对个别党员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和一些地方党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针对一些党员作风不严不实、顶风违纪时有发生的现象,只有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才能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转起来。针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只有狠抓党内监督,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加强党内监督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有力保障。“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一个政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水平,是衡量政党发展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政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条件。纵观我们党95年的发展历程,之所以能够战胜无数考验危险,奥秘就在于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党也犯过严重错误,但是错误总还是由我们党自己纠正的,不是别的力量来纠正的。党内监督具有纠错正偏、预防惩戒、约束制衡、指引促进等功能,有利于及时发现、推动解决党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我们党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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