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利用积极的就业政策,培育和扶持新的就业增长点。在应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及本世纪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我国政府已经积累了很多应对劳动力市场波动的成功经验。其中,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通过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再就业,最大程度地减少失业。从当前情况看,积极就业政策应该根据失业产生的主要原因,实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要在就业供求关系总体维持平衡的情况下,重点解决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所带来的就业岗位损失。解决好结构性失业的最有效途径就是促进就业不断地向新行业转移。目前,通过推动“双创”,一些新的就业增长点已经形成。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可以克服产能过剩行业区域集中的不利因素。同时,要深化劳动力市场制度与户籍制度改革,为劳动力在行业和地区间更自由地流动创造条件。
第四,继续实施对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鼓励措施。由于经济结构的转变尚未完成,一些具有较高人力资本水平的劳动力的确存在短期的就业困难。要通过优化就业体制,更好地发挥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功能,充分利用大学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优势,为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具备了更强的、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韧性和能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化解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我们一定能够以劳动力市场的稳定运行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积蓄新的动能。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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