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管好你的“身边人”(3)

领导干部,管好你的“身边人”(3)

摘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管好家人和身边人,防止他们在外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借助其权力和影响从中牟利。

强化监督,扎紧制度笼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行权责对应,坚决反对特权,防止滥用职权。”规范权力的运行,还需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准则》指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也就是说,要管住领导干部权力“任性”,防止“封妻荫子”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要盯紧干部本人,充分掌握其工作中和工作外的情况,对其交友情况和平日作风有充分了解,一旦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则随时提醒,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上海、北京、广东、重庆、新疆等地已经展开试点。上述地区对哪些行为属于“经商办企业行为”、主要规范哪些领导干部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并就执行办法及核查、核实手段作了详细说明和要求。对于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而相关领导干部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及时纠正的,上海、北京等地也出台了具体处理办法。如广东有关规定指出,“对不如实报告、不及时纠正、搞虚假退出或在退出时搞利益输送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党建专家指出,试点地方出台的规定很有针对性,将会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起到规范作用。接下来,各地要把规定落到实处,并在落实过程中不断完善、细化规定,使其更具操作性,进一步塑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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