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敏:应对学术不端还需优化学术生态(2)

罗志敏:应对学术不端还需优化学术生态(2)

两个关键问题不能模糊

对研究生群体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采取行动,虽然最终目的不是惩治一些犯规者,而是旨在形成他们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意识,但要达到这一目的,还需明确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能否网开一面?”有不少人认为,研究生毕竟还是学生,学术道德规范主要是针对学者和教师的,研究生在学术上的不端行为只要是不太严重,都可以网开一面。在笔者看来,无论历史还是现实,还是世界各国相关的法律或制度规定,都无法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研究性是研究生教育的最根本属性,研究生是作为研究者的身份而出现的。这一事实,意味着研究生不管是什么类别或规格,也不管抱着什么目的或打算,只要想获取象征其学术水平的学位,只要从事科研活动,都必须遵守与其相伴相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承担与其他研究者一样的学术道德责任,否则,就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当然,这也意味着不能把研究生降格成科研活动的“附属者”或“打工者”,相反,还要为他们在科研项目的申请及开展、研究成果的出版及推广等方面创造与其他研究者同等的条件和机会,增加他们从中获取成功和快乐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创新及创造动力。

第二,“学术道德,研究生能否无师自通?”长期以来,我们总倾向于认为学术道德是个人自我学术修养的结果,但调查发现,大部分研究生对学术缺乏一种即便在多重压力和困惑下也不愿意去犯错的敬畏,如许多研究生认为“适当抄袭是可以原谅的”“由于抄袭被剥夺学位是值得同情的”,没有意识到抄袭是严重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再如,不少研究生认为,“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我们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做研究,只有瞎编乱造”,却没有体悟到就业压力固然是他们面临的一大矛盾,但绝不是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理由。以上表明,学术道德需要教育。要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办法有很多。如欧美一些国家在中学阶段,就教学生在写作小论文时规范索引,注明引文出处,美国一些大学在研究生入学时,必须在一个非常正式、严肃的场合与校方签订一份“荣誉准则”(Honor Code),并做出宣誓:“我发誓,作为大学校园的一员,我保证不撒谎,不作弊,不欺骗或偷盗别人的劳动成果。”再如,学校还可以在专业课程学习中渗透学术道德规范,培养他们的学术规范意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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