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3)

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3)

摘要: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与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起,构成了新时期治党治国、理党理政的总体战略布局。

五、《准则》和《条例》体现了走好群众路线与抓住关键少数的结合

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会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社会的良性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监督。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始终牢记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

同时,全会多次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法治社会与古代社会治理方式的明显区别之一就在于没有一个人、一种权力是在法律之外或法律之上。《准则》明确提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准则》和《条例》是党的事务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的重要一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两大党规,一个谈自律,一个谈纪律,自律与纪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准则》重塑造,《条例》讲制约,两者刚柔并济同向发力,为我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规划了现实路径。徒法不足以自行,国家行政学院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自觉落实《条例》和《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政治性和战斗性,坚决落实党内监督的主体意识,以全面从严治院新成就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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