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定修订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治标为主迈向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制定修订党内法规 完善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不久前,备受关注的“汉语盘点2016”年度字词揭晓,“规”当选年度国内字。“规”字延续了2015年度国内字“廉”的热度,反映了公众对建设清廉政治、端正社会风气的期待。
“规矩,方圆之至也。”2016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严明政治规矩,扎紧制度之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新修订,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以重新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龙头,加上之前公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法规,使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监督重点不聚焦问题,把“重音”放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上,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制度设计重心偏移问题,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针对监督责任不明晰问题,强调以落实监督责任为主轴,针对不同主题规定具体制度,把责任、制度、措施有机统一起来……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集美区纪委监察局推出一则动漫《阿集小美说“监督条例”》,以清新明快的风格诠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内容,令人耳目一新,受到党员干部的欢迎。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布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了开展监督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使党内监督的制度优势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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