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解读(2)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解读(2)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条例》明确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既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党的监督理念的重大创新,体现了监督和信任的有机统一。

“任人之道,要在不疑。”信任就是尊重,也是一种激励。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来说,如果缺乏信任、相互猜忌,必然会导致矛盾重重、内耗丛生。我们党是以崇高理想追求为纽带、由社会先进分子组织起来的政党,一贯重视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信任理解,也正是靠着真诚的信任理解,不断激发起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提供了可靠保证。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更需要我们珍惜和用好信任这一宝贵财富,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汇聚起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信任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必要前提,而监督又是党员干部正常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无数事实表明,基于监督的信任才是真正可靠的信任,基于信任的监督才是真正的关心爱护。如果因为信任,就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甚至放手不管、放任自流,就容易造成失规失矩乃至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甚至会造成对组织和人民信任的任意挥霍和透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掌握一定的权力,往往成为被“关注”、被“围猎”的对象,面临的各种诱惑和陷阱更多,如果不加强监督,就有可能被“糖衣裹着的炮弹”所击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监督的信任就等于放任,监督就是悬崖边上的护栏,职位越高越需要栏杆的防护,权力越大更应当受到严格的监督。不少落马的领导干部在反思和懊悔中也谈道:“组织提醒得太少、处理得太晚,使自己走向罪恶的深渊。”这其中虽有为己开脱之意,但也足以说明组织监督不足后果的严重性,说明组织监督对干部健康成长的特殊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纠正那种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事业所要求的各种监督之下。贯彻好《条例》有关要求和措施,就各级党组织来说,就应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贯穿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的全过程,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做到政治上激励、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干部,又要保持执纪必严、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反纪律、不讲规矩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理的处理,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领导干部自身来说,要自觉克服那种“被怀疑就是受委屈”“被监督就觉得没有面子”的思想认识,克服视监督为“找茬”和“整人”的错误观念,坚决防止透支信任和排斥监督的现象,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主动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竭忠尽智。(中央党校 元章 吕品)

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准则》强调:“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这是对检验批评和自我批评成效提出的新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问题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旧的问题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事业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注重问题意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体现党的思想路线的精神实质。无数经验和事实表明,哪个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强,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工作绩效就高,在群众中的口碑就好;否则,就会问题成堆,工作难以展开,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极大影响。我们党是一个勇于正视和解决问题的党,靠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引领中国的发展进步。只有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全党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才能完成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但同快速发展变化的形势任务相比,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意识能力弱化了,回避矛盾和问题的现象增多了,少数地方和单位甚至出现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现象。这种状况,危害的不仅是本地区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而且给全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带来极大损害,造成党的政治生态的污染、党在人民群众中威信的降低。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强,究其根由,主要是因为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利器”成了“钝器”,对自身问题要么触及不深、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捂着不说、要么讳疾忌医,结果“小毛病”酿成了“大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这个武器,以此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促进党内生活的严格规范,促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关键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有“向自己叫板、拿自己开刀”的觉悟和勇气,敢于放下个人利害得失,敢于动真碰硬,从自己改起、从自己严起,带动班子成员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切实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加强督促,发挥巡视的作用,向各级领导班子传导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压力,使领导干部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时刻注意警醒自己、反省自己、提高自己。要逐步建立并完善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考核机制,按照增强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度的原则,让“管他的”“他管的”“他服务的”等参与评判,做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进行考核。同时,要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相挂钩,切实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以此促进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中央党校 严 文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方 涛)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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