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省交通扶贫工作会议讲话稿(2)

2017全省交通扶贫工作会议讲话稿(2)

核心提示: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凝聚各方合力是决胜之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交通扶贫脱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要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休”的韧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三、凝心聚力,协同推进,坚决打赢“十三五”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

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凝聚各方合力是决胜之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交通扶贫脱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要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休”的韧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这里,我着重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制定的《全省“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大家一定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落实,按规划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合力打赢这场战役。一方面,要加快项目推进。县(市)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需要从项目前期、过程实施、交工移交等各个环节制定有力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省交通运输厅及各直属单位和市地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行管职能,不仅要及时下达任务,还要及时跟进、加强指导,帮助扶贫县从项目实施各个环节快速推进;发改、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在涉及交通扶贫项目的政策制定、前期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既要简化程序、加快审批,也要主动帮助指导各扶贫县想办法化解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另一方面,要严抓项目质量。在紧盯项目进度的同时,我们要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操作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以科学的质量体系规范施工,决不允许随意降低标准和变更设计的现象发生,确保交通扶贫建设项目优良品率达到100%。各县(市)政府及各级交通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包括引入群众监督机制,实行多重监督,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资金监管,确保把每条道路都建成质量过关的“德政路”、人民满意的“民心路”、群众脱贫的“致富路”。

第二,要坚持分类施策,创新工作思路。交通扶贫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要求,要突出重点、创新思路,才能打赢这场硬仗。一方面,要抓住交通扶贫重点方向。我省“十三五”交通扶贫范围确定为41个县(市),涵盖了全省2/3的县,但其自身情况和发展水平都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找准各自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一般人口数量较大,贫困村数量较多,要重点聚焦路网向贫困地区深度延伸,着力解决好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通畅问题,根本性改善群众出行难问题;条件相对较好的边境县,大多人口较少,村(屯)数量不多,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不重,要着重打通边境大通道,重点聚焦强化骨干公路网络,优化对外通道布局,推进沿边高等级公路走廊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先行作用,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要创新交通扶贫工作思路。“十三五”尤其需要在建设模式、资金筹措等方面创新思路、破解瓶颈问题。在国家补助资金分配上,要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情况、发展能力和实际财力,可根据项目地形条件、建设难易程度,对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剂,不搞“一刀切”;在建设模式上,要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不刻意追求高等级,可以根据交通量适当采用低限标准。乡村公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在资金筹措上,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在全力争取落实国家资金的同时,省直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通过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贷款补贴等方式,支持交通扶贫;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到位,并引导和鼓励企业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PPP”模式为主导,拓宽社会化融资筹资渠道。

第三,要强化保障措施,形成扶贫攻坚合力。交通扶贫任务艰巨、资金需求巨大,我们需要汇聚各方力量、合力攻坚。一是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做到“四个优先”,即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在年度计划安排上优先保障贫困地区项目计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车购税资金和省财政补贴资金优先保证贫困地区交通扶贫建设项目;“两行”资金优先供给,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安排的“保本低息长期限”贷款,优先用于规划中确认的交通扶贫项目;扶贫工作优先对接,今后在涉及规划、政策调整时,优先考虑贫困地区的实际困难和合理需求。二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要汇聚各方力量,省交通运输厅要从系统内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地方技术力量。同时,要注重地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各级地方政府要配齐、配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力量,提高项目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在项目前期审批、资金拨付、环评、土地等方面,要坚持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发改、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环保、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审联批工作机制,采取“集中办公、联合会审、并行审查、交叉作业”的方式,特别是有些工作能并行的一定要并行推进,工作尽量往前抢,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周期。对已纳入规划的项目,要尽量简化前期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对纳入规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可“打捆”进行审批。

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按照“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交通扶贫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省交通运输厅要负起总责,做好任务分解、项目安排和资金保障。市、县政府要突出主体责任,统筹负责辖区交通扶贫工作,按照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的《交通扶贫建设责任状》,进一步细化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后墙”不倒。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交通扶贫沟通协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优先保障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等主管部门,要与地方政府建立交通扶贫投资联动机制,将地方政府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支持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与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补结合”“奖优罚劣”,对国家资金补助标准可以进行10%-15%的调剂,奖励交通扶贫工作突出的单位,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扶贫主体责任。要健全交通扶贫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交通扶贫工作进度的年度检查和考核,加强交通扶贫成效的综合督查和评价,并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指标考核体系。

同志们,“十三五”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苦干实干,坚决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为贫困地区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