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新形势下维稳主动仗(2)

打好新形势下维稳主动仗(2)

——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论述

内部稳定和外部安全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强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既要坚决维护事关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核心利益,又要努力争取和平和谐的国际环境,特别要注意防止国际因素的倒灌效应和国内因素的溢出效应。

防范境外风险衍生出境内风险。近年来,我国与世界的互动持续加深,并因领土主权、海洋权益等引发一些争端,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风险挑战。在应对有关领土争端过程中,为防止境外因素向国内传导刺激国内民众情绪、继而引发规模性聚集抗议等活动,应坚持把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外交大局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处理好保护群众爱国热情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关系,立足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全面强化各项维稳措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防范内部问题转化为外部问题。对国内发生的各类涉稳敏感案事件,应依法快速稳妥处置,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炒作,同时主动发声、积极引导,加强对互联网上负面有害信息的核查处置,抢占舆论主导权。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我国承办的主场外交活动日益增多。这类活动是展示我国国际形象的舞台,如果在维稳安保方面出了问题哪怕是小问题,也会严重影响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2016年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是我国举办的规格高、规模大、影响深远的重大主场外交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严密稳妥,不但有力保障了峰会的顺利举办,而且充分展示了中国气派、中国精神、中国实力。

维稳和维权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维稳工作的根本宗旨,彰显了深厚的为民情怀。只有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使群众由衷感到自己受到公平对待、自己的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才有根本依托和坚实支撑。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当前各类群体性维权事件,不能停留在治标层面,仅仅针对不稳定事件本身采取维稳措施,而要将调整、处理好利益关系作为维稳工作的治本之策,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要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统筹考虑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对诉求有合理性但缺少政策依据的,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相关政策,逐步加以解决;对那些不合理的利益诉求,也不能一推了之,防止群体性矛盾激化。

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不断研究新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使各种问题能够在制度框架内找到解决的依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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