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大逻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大逻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规划的主线,它的提出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必然选择。正确理解并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中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要实现这一点,就要基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目标,厘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逻辑。

基于此,本文对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进行深入分析,这在实践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历史逻辑

从根本上讲,中国的经济改革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这一点常常被忽略。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正确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1]但是,如何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生产力?如何使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在改革开放之初,还没有现成的答案,就也就客观上决定了,中国的经济改革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地实践,不断地试错。与此同时,不断探索经济改革的顶层设计,不断地增加经济改革实践的自觉性,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并不断提高它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的指导性。

回顾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经济改革历程,中国近40年的改革实践本身就是典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对中国经济改革历程和发展内涵的高度概括,它包括三个有机联系的关键词。一是“改革”这一主线,贯彻至今,其本质就是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来调整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以适应和应对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急剧变化;二是“供给侧”这一重点,因为改革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极大地增加了经济增长的供给要素,如劳动要素、资本要素、技术要素、知识要素、信息要素等,这都属于供给侧范畴;三是“结构性”这一特征,因为改革极大地促进了要素资源配置的变化,产业机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投资结构、所有制结构、人口结构、城乡结构等结构性因素一直在变化之中,是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决定因素。只不过当时没有使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说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体上经历了五次三中全会经济体制改革决策,形成了五个重要阶段,都充分体现了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阶段性特征。

第一次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开启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动阶段,中国处在人均收入极其低下、温饱问题尚未解决、重点减少极度贫困的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及四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25项政策,直接启动了农村改革,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村经济改革的关键性制度安排,极大地推进了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首先,农村人均收入出现前所未有的高增长。1978-1985年期间,按不变价格计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7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5.2%;其次,大幅度减少绝对贫困人口。按2010年农村贫困线标准,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70亿人,到1985年减少为6.61亿人,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为78.3%[2];再有,农村乡镇企业创造了大量新增就业,从1978年2827万人增至1985年6967万人,增加了1.47倍。

第二次是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进入改革的全面开局阶段,这也是中国处在极低收入发展阶段、重点解决温饱的阶段。根据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有系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做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谋划了“全面改革蓝图”,首次提出了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旨在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次三中全会开启了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的整体改革,不过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进行,解决原有体制的“激励不足”或“激励缺位”的问题。此后,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大幅度缩小了计划经济范围;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个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初步奠定中国对外开放格局,实施沿海率先发展战略。可以认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经济改革是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道路的过渡阶段。

第三次是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也是中国处在低收入、重点实现小康水平的发展阶段。根据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做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共计50条,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重要任务,成为新体制的基本框架与重要支柱,为后来的改革所继承下来。需要指出的是,十四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国际背景是苏联解体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剧变,中国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凸显了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

第四次是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这也是中国进入下中等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共计42条,成为指导21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国改革的纲领性文献,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成长与活力。2002年全国市场主体(实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为3111万户,到2012年已增至5426万户,其中私营企业从264万户增至1086万户,从业人员从1999万人增至7557万人。这充分显示了这一时期各类市场主体大幅度增长,成为创造经济总量、贸易总量、新增就业的主体。

第五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这也是中国进入上中等收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涉及336项重大举措,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2020阶段性目标,布置了“五位一体”改革及国防军队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布局了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仅从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来看,到2015年全国市场主体(实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已上升至7700万户,比2012年增加了230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人员合计1.90亿人。到2015年,按2010年农村贫困线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经下降至557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为5.7%[3]到2020年有望消除全部贫困人口。

由以上五次三中全会可以看出,中国的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凸显了三个关键词:通过改革,有效改善供给侧的要素投入及配置,进而促进了中国各类结构性变迁和优化。2015年,中国人均GDP(PPP)为13400国际美元(2011年价格,下同),仅相当于美国人均水平(52549国际美元)的25.5%,与美国仍旧具有很大差距。而这种差距的缩小归根结底还是需要通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实现。因此,未来也只有通过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促进中国长期保持中高速增长,最重要的是促进中国各类结构的不断优化。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性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当前中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这也必须要着眼于解决供给侧要素配置的结构性问题,通过深化各个领域的改革,实现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并且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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