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2)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2)

二、“双创”的本质内涵及其基本要求

深刻理解和全面认识 “双创”的本质内涵及其基本要求,是进一步优化“双创”政策环境、更好推动“双创”发展的必要前提。

1.“双创”的本质内涵

“双创”,通常表现为人们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具体活动,但其本质则是一种精神,即开拓进取精神。必须把“双创”的本质内涵与参与“双创”的一般经济活动区分开来,必须在一个更广泛的社会实践角度和更深层的经济发展意义上来理解、认识和实践“双创”的本质含义。

第一,“双创”是现代商业社会里的一种具有特定“精神”内涵的经济活动。现代商业社会是一个以市场交易为基础、以市场经营为载体、以市场竞争为主要机制、以效率优先为主要表征的社会经济活动的集合。机遇与挑战、危机与成功交叉并存,以技术进步与革新为主要支撑的市场竞争,通过“创业”拓展“创新”,借助更多更好“创新”谋求更大更好发展,是现代商业社会市场主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实现形态。在现代商业社会,离开了“创新”的创业一定是难于实现的。只有勇于“创新”、肯于“创新”、善于“创新”和“创新”能力强的“创业”者,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强做大。那些懒于“创新”、远离“创新”、缺少“创新”或“创新”能力贫弱的企业,难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归于失败。这是现代商业社会各类市场主体早已存在的“经济常态”。它既为市场进入者提供了新的可能及其后续发展机会,也为各类市场主体的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竞争压力。在“创业”过程中谋求“创新”,通过持续不断的“创新”提升“创业”质量、实现自身更大发展,是现代商业社会广泛存在且具有特定“精神”内涵的经济活动之主线。

第二,“双创”是一种与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联系在一起且具有特定“精神”内涵的大众参与现象。“双创”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大众的广泛参与。“双创”是大众性市场经济活动。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平等竞争、等价交换、优胜劣汰。“双创”是“创业”主体在参与市场平等竞争和等人交换过程中通过“创新”获取竞争优势、实现更多经济收益的过程。“双创”过程的大众性,既是市场竞争中优者胜的重要基础,又是市场竞争中劣者被淘汰的必要补充。“双创”需要大众的广泛参与,大众需要通过“双创”实现自身价值。市场竞争过程中的“优胜劣汰”,既是一种市场现象,又是一种市场精神。

第三,“双创”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参与精神。“双创”,既与参与者的经济利益诉求紧密联系,又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参与者的经济利益诉求。“创业”的过程,必然是与创业者利益诉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过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不存在无利益诉求的创业。但是,如果因此就以为创业者仅仅是为其眼前利益诉求才参与到创业中来,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现实市场经济生活中,创业者创业后必须不断谋求创新。创新与创业的最大区别,不仅在于创新需要承担更大的失败的风险,而且在于创新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创新”需要开拓进取、勇担风险,但不一定或者说必然得到回报,甚至很多创新的实现是“公益性”的,至少是具有“外溢效应”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在本质上是超越实施者的短期利益诉求的。因此,与此密不可分的“双创”,本质上并非“经济利益诉求”或“谋利活动”,而是市场参与精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对“双创失败”往往具有广泛的“认同”和“宽容”倾向。这种广泛认可的“败在‘双创’途中”远比“败在‘双创’起点之前”的理念和“市场参与精神”,不仅光荣而伟大,而且可敬并可扬。

总之,“双创”本质上是一种大众参与、大胆进取、勇于失败、敢于胜利的市场竞争与参与精神。在我国现阶段,推动“双创”,核心是弘扬和倡导这种精神。

2. 推动和深化“双创”的基本要求

第一,要积极鼓励和大力培育创业创新精神。要克服和消除妨碍创业创新的各种传统观念和模糊认识,包括克服“小富即安”“求稳少险”观念,克服“官本位”观念和“国有依附”观念等等。要着力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切想法、理念和行动。

第二,要着力克服低成本扩张模式的路径依赖,大力弘扬自主创业、二次创业和勇于创新精神。长期以来基于要素低成本优势形成的经营模式,使部分企业产生了严重的路径依赖倾向,不能或者不敢从更高远的视角出发以壮士断腕式的决心和行动,通过自主创业、二次创业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自主创新,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这种倾向的存在及其传播,对创业创新精神的发扬与光大产生了较为广泛的负面影响,必须着力加以克服。要大力弘扬自主创业、二次创业、勇于创新、大胆创新的理念和精神。

第三,要从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入手,克服和逐渐消除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弊端,培育和尽快形成市场主导的市场主体自主进行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受传统体制机制的影响,到目前为止,我国很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与此相关的财政投资,大都投在了国有单位,实际投放到民营企业以及具有较高创新能力个人的财政投资少之又少,并由此形成了所谓政府主导、集体攻关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大量实践反复证明,这种体制机制是低效率的。因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科学发现、科技发明和技术创新都是由民间性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过程实现的。其中,华为的成功是一个典型案例。由此看来,鼓励“双创”,提升“双创”质量,拓宽“双创”领域,扩大“双创”成果,必须深化创新的体制机制改革,变政府主导和国有单位主办的创新过程为市场主导的市场主体自主进行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四,要在减政放权的同时着力做好政策协调工作,完善“双创”鼓励政策及其协调机制。“双创”环境的营造需要合理的政策体系和科学的政策协调机制予以配合。尽管通过30多年改革探索,鼓励“双创”的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政出多门、政策掣肘问题仍然大量存在。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多个文件要求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过高、门卫过多以及政出多门等问题,但在实践中政策掣肘、“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以及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企业税费摊派过多、负担过重等问题仍然广泛存在,妨碍和干扰着民营经济的正常发展,“双创”环境仍然很不宽松。因此,必须从鼓励和支持“双创”健康发展的角度,在深入研究和着力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政府权力正面清单划定的基础上,大力度清理过时和不合时宜的市场准入政策和政府权力安排,规范和完善政府政策协调机制,探索和普遍建立政府一站式窗口服务体系,为“双创”提供优质高效的政策服务支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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