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7起,处理21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9人;
2016年,全市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8期92起;
94.5%的受访群众认为全市违规公款吃喝的现象明显减少,93%认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
一组组数据的背后,是福建省厦门市一寸不让纠正“四风”的坚持,是铁面执纪敢于问责的担当。2016年以来,厦门市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1+X”再监督,变“一家抓”为“大家抓”
2016年12月26日,厦门市正式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如何确保各级各部门落实公务用车改革不走样不变形?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紧紧盯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这一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对该局按照改革方案开展的两轮监督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这是厦门市纪委监察局探索实践“监督的再监督”方式的一个生动事例。为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他们改变以往牵头组织检查的传统做法,推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再监督机制。该市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工会、公安、税务等部门依据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向市纪委监察局上报检查方案、形成并移交问题清单。市纪委监察局再围绕问题清单重点抽查,严肃执纪问责。
2016年以来,厦门市累计对全市193个单位、19家国有企业以及1384名处级以上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1260多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督办单161份。
“建立‘1+X’再监督机制就是要突出部门职责、突出督查跟进,真正变‘一家抓’为‘大家抓’。”厦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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