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

厦门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

——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

摘要:2016年12月26日,厦门市正式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如何确保各级各部门落实公务用车改革不走样不变形?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紧紧盯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这一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对该局按照改革方案开展的两轮监督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强化问责,倒逼各级狠抓作风建设

“针对思明区违规借用区属企业超标车辆问题,对前后两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委领导和分管副区长受到责任追究,被诫勉谈话。”2016年12月30日,厦门市纪委在《厦门日报》通报的这起问责案例,内容不多,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在加大惩治力度,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同时,厦门市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使问责成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2016年,全市共对104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致使本单位“四风”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此外,厦门市纪委改进以往综合通报的做法,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四风”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曝光,切实强化警示震慑。如2016年3月,市纪委通报了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通过多种方式搞变通、假整改,5名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名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的典型问题;2016年“七一”前夕,专题通报了市第三医院2015年“七一”期间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元旦、春节前夕,市纪委紧抓节点,通报了5起“四风”典型案例,严明过节纪律,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