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金锵:不断增强党的“四个自我”能力

蒋金锵:不断增强党的“四个自我”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要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们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都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个精神,深刻贯穿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从关乎党和政权兴衰和完善监督体系的战略高度,强调不断增强“四个自我”能力,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自觉弘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的肌体健康,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至关紧要。

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求覆盖的领域全面,融注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各方面,而且要求覆盖党的全部肌体,从党的中央机构到基层组织、从党员领导干部到所有党员。其关键是一个“严”字,做到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根本解决在执政环境复杂、党员队伍构成复杂、影响党的先进性和弱化党的纯洁性因素复杂的情况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勇于自我革命”,不断增强“四个自我”能力。自我净化,就是要经常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冲掉附着的“病菌”,始终保持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自我完善,就是要注重抓“短板”,补“缺陷”,治“未病”,始终追求思想、道德、制度机制等各方面的完善。自我革新,就是要敢于改革,勇于创新,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开拓前进。自我提高,就是要不断提高理论、品格、知识、能力等各方面的素养,决不满足,决不懈怠。每个“自我”,都突出内生的力量。“四个自我”能力,彰显了共产党人永远坚定理想信念、永远坚持性质宗旨、永远拒腐防变的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主动承担历史使命的高尚情怀。它使“严”贯通党的生活、党的工作和日常活动的方方面面,贯通管党治党和平时活动的整个过程。

自觉接受从严监督,同增强“四个自我”能力的坚定决心息息相关。古训曰:“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大成若缺,其用不弊。”有了这种心态,就能做到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在新的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向纵深,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弘扬自我革命精神,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但一些人仍处于盲目和麻木状态,有的口头上表示诚恳接受监督,行动上却有意逃避监督;有的认为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听取批评。这些表现的重要内因,在于缺失“四个自我”能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过去的业绩不能代替今后的努力。我们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同增强“四个自我”能力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确保党始终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

主动革自己的命,同增强“四个自我”能力的执着信念紧紧相连。在某种程度上说,革自己的命更艰巨、困难、复杂。长期处于执政地位,在执政业绩光环下,容易忽视自身的问题,造成“革别人命易,革自己命难”的境况。进入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大量的矛盾和问题更加明显反映在党的自身上,这对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以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效推动客观世界的改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革自己的命,需要刮骨疗伤的精神,为党为人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解剖,向顽瘴痼疾开刀”。对于那些量大面广、表现突出的问题和政治性强、破坏力大的问题,没有忍痛疗毒的顽强意志是解决不了的。我们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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