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加快“四个宁夏”建设提供坚强保证(2)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加快“四个宁夏”建设提供坚强保证(2)

——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摘要: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二)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践行廉洁自律。自治区纪委领导同志深入区直部门(单位)、市县(区)作党内法规辅导,在自治区党校主体班开设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建设课程。利用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分期分批组织全区231个单位1.23万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汇编《忏悔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录》《基层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在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区内主流媒体上及时发布执纪审查信息,发表系列评论文章,为管党治党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开展谈话函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注意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制定《自治区纪委机关谈话函询办法(试行)》,对谈话函询适用条件、工作流程、处理方式进行规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105人次,函询481件次,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回复没有问题的进行抽查;对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情况、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

注重抓早抓小。按照5类标准处置反映问题线索,综合分析违纪行为情节性质、造成的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等情况,给予恰当处分,确保错责相当、宽严相济。对严重违反党纪后知错、悔错、改错、态度诚恳的干部,依纪依规从轻处理。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做好违纪干部思想转化工作。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663件,给予纪律轻处分874人,增长50.2%,占处分人数的70.2%;给予纪律重处分371人;组织处理132人,增长164%。

严明换届纪律。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下发严肃换届纪律通知,会同组织部门成立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加强对推荐提名、考核评价、酝酿选举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2016年,自治区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604人次。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