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农村宣传工作的历史经验(3)

党领导农村宣传工作的历史经验(3)

加强农村宣传的制度体系建设

我们党在领导农村宣传的实践探索中,逐步摸索出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体现鲜明的时代性、政治性和科学性的宣传制度体系,为保障农村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历史上看,我们党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宣传工作的决议、决定与指示等,包括大革命时期的《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和《关于宣传部工作决议案》,抗战时期的《中央宣传部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群众鼓动工作的指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改革开放后的《关于加强当前农村宣传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政治思想工作的通知》等,对农村宣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导。

在农村宣传工作中,“党管宣传”总揽全局,从市县到乡镇、再到各村组,各级党委都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宣传工作体制,从而使党的政治路线与方针政策得到有效传播与贯彻落实。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还根据特定的历史条件与实际需要,在宣传机构设置、人员与业务管理、图书与报刊出版、新闻稿件刊发、文艺作品的发表和公演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在抗战时期,中央西北局规定各分区党报的稿件均须经地委宣传部长审阅,重要社论和稿件还须经地委主要负责同志议定。文艺作品(戏剧、文学、美术、歌曲等)的公演或发表,须经同级宣传部的审查并报备。解放战争时期,中央宣传部门出台宣传计划、工作总结汇报制度,对各级地方宣传机构和人员加以规范,华东局还制订了《稿件的处理及审查规则》,以加强对新闻出版的管理。从实践效果来看,通过颁发一系列对新闻、出版、文艺方面的管理制度与条例,既可以加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与文化单位的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党对农村宣传工作的领导,又有利于强化责任监督与有效管理,促进政策信息的上传下达与民意的有效沟通,真正使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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