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摘要:习近平同志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法治与德治就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需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

习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养分,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刻把握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撑,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道德属性。习近平同志指出:“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法律凝结着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遵守法律就是遵守最低限度的道德。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法律都有一定的道德属性。社会主义法治要成为良法善治,自然也要具有道德属性。这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层面:它是对实现自由、平等、民主等道德价值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需要以相应的、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道德规范作为评价标准;它既是对公共权力的保障,也是对公共权力的限制,具有既保障权力得以有效行使又保障权力不被滥用的政治伦理品质;它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内在地包含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法治必须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离开道德的法治会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害。

道德为法治创造良好人文环境。习近平同志指出:“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制度需要人来执行,好的制度是不会自动变成现实的。人们只有在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的共同作用下,才能建立和强化法治信念。法治信念是对法治所蕴含的价值观高度认同的心理机制,它能激发人们以法治观念指导和规范行为。法律和道德,一个是硬约束、一个是软约束,一个是他律、一个是自律,仅仅依靠强力推行的外在制约会削弱人的自觉性。道德则将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自我约束,促使人们主动认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自愿选择有道德的行为。一个人的道德觉悟提升了,就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社会的道德水准提升了,法治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法律和道德可以相互转化。法律和道德都植根于一定的历史文化环境与社会环境,文化的演进、社会的发展推动法律和道德的发展。考察人类历史会发现,法律和道德之间呈现一种流动的边界:一些道德规范“流动”到法律规范之中,这是道德转化为法律;一些法律规范“流动”到道德规范之中,这是法律转化为道德。这说明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一成不变的分界线,其双向“流动”的目的是为了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比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原则逐步从经济活动的伦理要求演变为一条重要的法律原则。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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