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彦:党史视角下“政治意识”的推进历程(2)

祝彦:党史视角下“政治意识”的推进历程(2)

(二)

经过28年浴血奋战,中国共产党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共产党并没有因为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夺取了全国政权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相反,更加强调政治意识。面对胜利,一则以喜,一则以忧。毛泽东用形象的历史比喻,表达了这种强烈的忧患意识。1949年3月23日,中共中央离开西柏坡前往北平,毛泽东说:“今天是进京的日子,进京赶考去。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如何才能做到“不当李自成”?除了要有全党全军保持“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还必须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对此,党中央非常重视增强全党的政治意识。首先,政治工作在全党、全社会开展起来,党政军还专门设立了政治工作制度,负责党员同志的政治意识工作。其次,这一时期党中央提出了“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政治工作保证全军指战员都具有粉碎敌人进攻、争取更大胜利的坚强斗志和高昂士气”等论断,成为增强全党政治意识的根本要求。再次,针对党内出现的部分党员干部自以为是、一意孤行,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等现象,1954年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七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明确提出“保护我们党的一致,如同保护眼珠一样”应成为我们的格言,还提出了“应当把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作为指导自己言论和行动的标准”“反对任何妨碍中央统一领导、损害中央的团结和威信的言论和行动”“全党高级干部应根据增强党的团结的原则来检查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对于任何有损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应当进行批评和斗争”等增强政治意识的要求。结合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内存在的问题,将政治意识与增强党的团结、维护党的统一等结合起来,赋予了政治意识更加丰富的内涵要求。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特别强调要从各个方面加强全党的政治意识。1978年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将政治意识的提高与遵守党章党规结合起来,既提高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层次,又为政治意识的加强提供了制度保障。在领导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进程中,邓小平多次旗帜鲜明地强调:“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对于共产党人来讲,不讲政治,缺乏起码的政治意识,就很容易出问题。因此,邓小平的强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在改革开放初期,为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增强党的政治意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党中央重新设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有利于增强全党政治意识的12条准则,表明了党经历历史的挫折之后对政治意识的深刻认识与总结。

此后,政治意识在党内不断得以强化和深入。党中央针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党内出现的新情况,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强调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是做合格的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最重要条件。党的十六大以来,“政治意识”一词开始大量出现在党的文件中,并且与“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忧患意识”“法治意识”等相提并论。值得关注的是,“政治意识”始终处在其他各个意识的首位。由此可见,政治意识始终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予以强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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