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责任体系,压实整改责任
巡视整改见真章,压实各责任主体整改责任至关重要。该市着力强化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努力打造层层传导、环环紧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整改责任体系。
市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作出刚性规定。明确要求,注重巡视成果运用,严厉查处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彻底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被巡视党组织2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并公开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
工作中,实行“三通报”制度,推动分管领导和部门履行督促责任。将巡视情况向分管被巡视单位的市领导通报,由其履行“一岗双责”;将巡视情况向被巡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由其履行主管责任;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通报巡视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与此同时,探索“四责”做法,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明责”,针对巡视发现国有企业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普遍薄弱的问题,市委集中举办“市管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研讨班,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评责”,被巡视党组织报送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后,由巡视组逐项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作出“优、良、中、差”的点评,并作出总体评价。“督责”,市委巡视办以“督办函”方式将整改评价情况函发被巡视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推动责任落实。“审责”,市委组织召开落实整改述职评议会,由市委领导同志对整改情况进行点评,对整改不到位的当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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