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的休假制度
元代,原来“旬休”制度得以保留,但各类公共假日急剧减少,原来的“黄金周”一律被缩减到两天,或者只放一天假。盘算下来,全年公共假日加上旬休,只有52天。
统治者对假期的严苛最终也“作”到自己头上,来自马背、生性自由的蒙古官员难以适应十天一假,倒促元世祖最终定每月的三天假延长为五天,每月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乙亥日休假。美中不足的是,这几天休假,不得杀生,“食肉”吃货们受到极大限制。
送走了蒙古王朝,万万想不到,明代假期更加少得可怜。明代将大部分的传统假期都取消,只有元旦、冬至、元宵三节休假,元宵放十天,元旦放五天,冬至放三天。虽然一算,公共假日好歹也长达18天,但可以发现,这些假期多集中在冬季,以往春夏秋冬都有假的格局被完全打破。
让官员更加欲哭无泪的是,例行假日由汉代的五日一休,唐代的十日一休,调整为一月一休。古籍描述明代官员的办公日常为:“每日侵晨于上画卯,至暮画酉”、“戴星而出,戴星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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