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峰:贯彻新发展理念 走好新的长征路(2)

梅峰:贯彻新发展理念 走好新的长征路(2)

新发展理念是走好新长征的重要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走好县域发展的新长征,更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贯彻新发展理念要“破”“立”并举。“破”,就是要解决不愿、不敢、不会、不懂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问题。“立”,就是通过解放思想,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更好地用新发展理念解决实际问题。要坚决破除“老大”思想,牢固树立“远征”的信心;坚决破除“等、靠、要”的思想,牢固树立“摸着石头过河”的进取精神;坚决破除作风旧弊,牢固树立实干清正理念。在实践上,要在干事创业中检验干部、考察干部、选用干部。坚持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基层一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发展一线,信访维稳、民生改善的工作一线选拔使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在改革创新中鼓励先行先试、宽容失败,狠抓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

贯彻新发展理念要一往无前。没有思想的先导,就不会有行动的跟进;理念上能否突破,直接决定着行动上能否突围。实践在不断发展,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与时俱进,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对于改革发展实践而言,发展理念不是一步到位的终点,而是继续前行的起点。必须把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做好工作的第一法宝,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创造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作者:梅峰 系中共江西省贵溪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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