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改放大招 医药分开显决心

北京医改放大招 医药分开显决心

北京医改究竟带来哪些改变?

北京医改方案于3月22日正式发布。根据方案,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于4月8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设立医事服务费。有报道称,北京医改迈出关键一步。这也意味着在北京看病即将开启“医药分开”的时代。

改革

取消挂号费诊疗费 设立医事服务费

《方案》提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实现补偿机制转换。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采购价格实现与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格动态联动。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执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首批选择435个项目进行价格规范,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4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和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有序分流三级医院门诊量。此外,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福利

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将平稳

记者了解到,本次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开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对患者而言,因为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上的差异,受改革影响不一,不同患者的费用有升有降。但看病就医的整体费用中,药费下降,医保支付向优质诊疗服务倾斜,个人负担近4年来总体保持稳定,无明显增长。

北京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素芳表示,经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将让百姓受益。

“但是总体不增加,并不意味着每一个都是如此。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对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比如以药物治疗或者CT、核磁检查患者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则会有一定增加。”李素芳解释。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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