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
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工作会上明确了剥离办社会职能的明确时间表。今年年底,山东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要完成过半;到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从2019年起,国企不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成本高,按照相关方案,这笔资金将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山东省财政厅巡视员文新三透露,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基础上,今年山东财政部门还将进一步发挥好相关资金的综合协同效应。
但是,要彻底卸掉国企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包袱并非易事。以老工业省份辽宁为例,据初步测算,仅解决地方国企厂办大集体问题,成本就达300亿元至500亿元,如果加上剥离“三供一业”、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处理空壳企业等任务,费用更是天文数字。
此轮中央出台的“1+N”系列文件中,将卸掉国企历史包袱作为改革重点之一,旨在既帮国企减轻负担,使其“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又为产权改革扫清障碍。
“国企办社会职能的负担问题,不利于国企走向市场化。政府要拿出一部分启动资金,再加上企业和职工的力量,共同解决问题。”李锦表示,东北华北的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当地政府财力不足,使得问题难以解决。
对此,袁东明建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应该与斩断、自我发展、加强监管以及社区建设相结合。对于没有政策依据,且所依附的经济社会环境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不再界定为历史遗留问题,以防止新的企业办社会职能不断继续产生。对“三供一业”等具有产业性质的办社会职能,可以行政式移交,也可以产业化运作,对生活服务类职能必须保留的,国资管理部门要监督其加强成本考核。对暂不具备分离条件的地区,如边远矿区、老工业地区等,中央和地方要创造条件,将分离国企办社会问题与地区内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等事项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分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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