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实践(2)

陈家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实践(2)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关键在于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渠道、不同的层级,在已有的制度规范框架内,嵌入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要求。通过各种渠道的协商民主制度,进行创新实验,从实践中寻求理论层面的突破。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中,增加协商讨论环节;在基层换届选举中,增加协商环节;在预算审议等方面增加协商讨论的要求;在人民调解的制度规范中,增加协商要求,等等。目的在于巩固既有政治制度、体制机制的权威性、稳定性,从而构建以《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为统领的,“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具体来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代表候选人的确定要经过充分协商和讨论,加强代表联系常委会的机制建设,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制度,使民众能够真正参与政府决策;加强立法协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在党际民主中用好协商民主,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民主党派要充分利用在全国政协大会、常委会、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协商会等机会建言献策;进一步强化人民政协作用的发挥,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

在国际国内其他重大问题上,善于传播协商理念、善于运用协商技巧、不断完善协商制度。例如:在国际冲突问题上,积极推动民主协商,包括全球气候和环境问题等;在国内不同区域、不同行政区等重大问题上,善于在党和国家既定方针下,推动具体的协商对话活动等。同时,利用协商民主理念,不断提高中国在重大问题上的议程设置能力。

推动协商民主的程序设计。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既涉及宏观层面的权力制度安排问题,也有在中观层面的法治化问题,更有在微观层面的技术性问题。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需要有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性的方式来体现。可以通过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面的力量,推出一种既灵活多样,又能普遍适用的操作程序,使不同层级、不同地方的协商民主实践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

不断增强协商民主成效。首先,建立健全协商结果跟踪制度,对协商结果进行合理评估,强化对社情民意信息的跟踪反馈;同时要注重探索把落实协商意见建议纳入民主评议范围之中的新形式,积极参与党委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评估活动,使得协商结果在评估实践中不断得以修正完善。其次,注重协商后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通过相应的信息反馈机制对协商结果进行回应,及时把一些有价值的协商意见建议转化为议案,定期接受群众对协商对话共识执行情况的监督。再次,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对未经协商或不采纳协商意见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以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协商的质量。

充分利用新媒体,通过不同方式,传播和养成协商文化、协商意识、协商观念。大众媒体也是培养协商民主意识和个体参与协商能力的有效平台。一方面,大众传媒形成的社会舆论是协商民主中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大众传媒还可以将各种信息公之于众,便于群众参与讨论。将协商民主中涉及的公共利益、私人利益以及协商过程中相关问题公之于众,引导群体协商的注意点,并能引导协商民主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必须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只有这样,“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