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职责,推动“做得好”
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加强指导等工作,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进行部署,阶段性统一确定“党员活动日”主题和形式,结合实际开发、编印学习资料,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场所等必要保障,加强对党务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并对组织能力较弱的党支部选派指导员帮助组织。
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担负起具体组织任务,坚持精心谋划、积极推动、务求实效,结合支部细化工作安排,将每项任务、每个环节安排到位、落实到人,群策群力组织好“党员活动日”。萍乡市上栗镇滨河社区党支部把36名专业技能突出、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组织起来,分为邻里调解、卫生清扫、助老爱幼、文艺表演、帮贫济困5支服务队,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每周开展一次活动,成为社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从严督导,确保“做到位”
为了使“党员活动日”在全省党支部全面落地,防止前紧后松、忽冷忽热,省委组织部坚持分类指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强督促调度与检查指导。
基层党委着力于现场督导,派员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党员活动日”,现场掌握情况,跟踪指导;组织部门着力于调度督查,通过微信群实时掌握基层党支部“党员活动日”现场情况,并采用随机参加的方式进行督查,定期对调度、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巡察组着力于不定期巡察,各设区市委、各工委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巡察制度,采用现场抽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巡察“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适时回头看。高安市运用定时督查、定点检查、常态抽查、年底评查“四种方法”,确保“党员活动日”督查全覆盖,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通知单”,对号销账,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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