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5)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5)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编

摘要: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和政法委牵头部门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实施“四德工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坚持德法相济 协同发力

积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主流价值

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孙守刚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积极运用法规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各方面工作呈现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是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陆续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山东省2016—2020年依法治省规划》等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二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大力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弊端,在全国率先普遍建立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率先在省以下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率先推行律师代理信访申诉工作,增强了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感。

三是充分发挥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作用。积极探索加强道德文化领域立法。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和乡村文明行动,推进“信用山东”网上平台建设,聚焦发力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以修订完善乡规民约为切入点,以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为重点,大力推动移风易俗。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

我们将坚持德法共济、协同发力,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山东建设全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推动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及时提出可操作、能实施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紧推动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等工作。特别是抓住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契机,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社会诚信等方面,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使之更好地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目前我省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二类立法计划,准备以省政府规章出台实施。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依法治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见危不扶、出国出境旅游不文明、奢侈浪费、网上造谣谩骂等行为的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力攻坚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婚丧嫁娶陈规陋习,形成移风易俗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诚信山东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三是注重落细落实,以执法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我们将积极推动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的功能,使执法司法活动既遵从法律标准又符合道德标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是注重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和政法委牵头部门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实施“四德工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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