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统筹推进的科学内涵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王利明
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是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创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不是互不相干,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二者统一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整个过程之中。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实质上是通过国法与党规二元一体的结合,实现作为政治资格的执政权、作为国家治理的领导权、作为规范判断的监督权三者的互相融合和并行不悖,实现党的意志与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这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执政是有本质区别的。
时序同步。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不是前后相继的历史过程,而是要同时推进、同步推进。在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还存在短板,如果这种短板长期存在,就必然会干扰党的意志向国家意志的有效转换。
价值一体。国法与党规具有相同的价值目标,就是实现执政权、领导权和监督权的并行不悖,实现党和国家的制度现代化。国法与党规都致力于巩固党的执政权和执政地位;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和自我建章立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领导权的法定化、稳定化;国法与党规都以权利义务责任为内容,为党在内外治理中进行监督提供了规范基础。
功能互补。国法更多是促进领导权的具象化,通过法治体系的实践展开来实现党对国家治理的具体领导。党规更多着眼于自我监督,是监督权的内部体现,是党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需要坚持目标导向,抓住各自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完善与突破。
转介自如。统筹推进的本质是为国法与党规创造一种新的对话协作机制。国家法律体系在应对复杂治理的过程中,很多问题需要从党自身来破解;党内法规在形成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汲取现代法治的诸多原理和技术。二者应该通过一定的规范设计,实现效力上的转介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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