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快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体系
一是加快探索建立与PPP模式发展相适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建议对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PPP模式发展的税收政策。在建立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时,需要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公共服务作为出发点,而不是将政府、事业单位作为提供主体实施优惠政策。
二是尽快完善现行与PPP模式发展相适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将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针对政府主体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针对公共服务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所得税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和环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全部公共服务,且将优惠期限延长至PPP项目移交结束环节。在对PPP项目给予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时,要列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服务清单。
三是加快出台针对PPP资产移交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PPP模式推进,今后会有PPP项目移交,应提前应对PPP项目移交中可能产生较高税负的问题。
在增值税方面,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PPP项目资产移交项目的增值税减免税政策,降低企业负担。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考虑对因移交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采取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或者针对PPP项目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延长其弥补亏损的年限。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由于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如果转让十几年前建成的不动产项目,交付阶段产生的土地增值税税负将会非常巨大。因此,建议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减免交付阶段的土地增值税。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谢更喜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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