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2)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远见卓识和责任担当,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

二、全面依法治国成就最丰硕、最显著的五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国在新的起点上创造了新的辉煌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大发展,赢得了国内外的大点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新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实践为基础,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涵盖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性质方向、根本保障和总目标、总路径、总任务、总布局等各个方面,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向哪里走、跟谁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一个主题集中、主线鲜明、内容丰富、内涵深邃的法治思想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全面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五大法治体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五年来,共制定或修改法律48部、行政法规42部、地方性法规2926部、规章3162部,同时通过“一揽子”方式先后修订法律57部、行政法规130部,启动了民法典编纂、颁布了民法总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备;出台一大批标志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党内法规,制定修订近80部中央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获得显著成效,对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大推动作用。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入新阶段。颁布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国务院先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极大地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清单管理全面实行,31个省级政府公布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正在建立,督促检查力度显著加强。推进依法行政进入“快车道”,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书写新篇章。五年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涌起,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设立,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废止了劳教制度,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坚决纠正,司法职权配置不断优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全民守法和法治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全民普法工作不断提挡加速,“六五”普法取得系列成果;设立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普遍实施;更加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日益健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社会诚信建设显著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逐步树立,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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