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100%就业率”有助于正本清源

禁用“100%就业率”有助于正本清源

西安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使用“最大”“最好”“100%就业率”等描述性用语。(5月31日《华商报》)

随着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和普及化,招生难则成为民办学校最突出的问题。在与公办学校的整体竞争中,民办学校往往处于相对的劣势。在在普通高校扩招和生源减少的背景下,民办高校的招生困局似乎愈演愈烈,为了吸取生源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良莠不齐之下,一系列的招生乱象也就应势而生。比如一些地方地接连爆出了考生志愿被招生老师篡改的消息,民办高校的招生手段正从“非常规”向“非法”的演化,足以说明竞争的残酷与形势的严峻。

生源是学校的生命线,没有生源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品牌效应则显得尤为重要,其间尤以就业率作为核心指标。读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就业,于是“100%就业率”则成为一块金字招牌。“包招生、包分配、包就业”也就成为众多民办学校最强有力的宣传武器。至于“唯一”“第一”“最×”更是成为招生所用的“金字招牌”,让人乱花迷眼,应接不暇。

确切的说,在供不应求的态势下,做到100%的就业率有基础保障。不过问题在于,无论是学校的专业设置,还是个人的就业意愿,以及结构性差异,都使得100%的就业率很难获得保障,实现的基础也日越来越脆弱。在现行的绩效考核之下,据调查,当前一些高校存在将就业与毕业证、报到证硬性挂钩的现象,存在签假协议、盖假章等就业率“注水”问题。甚至一些高校在统计数据上,出现了两张皮的乱象,内部统计只有则50%、60%的就业率,对上报告则高达80%甚至90%之巨。同时,同行间的互意攀比,也让就业率造假现象屡禁不止,成为难以根治的顽疾。

另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以及供需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在“最难就业季”成色十足,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既定事实的态势下,要做到“100%就业率”很难实现。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民办学校就不得不采取“非法”的手段,并因此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根本利益。

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对广告使用绝对化语言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根据相关解释,凡与新《广告法》明确禁止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或近似用语均属于绝对化用语,如“100%安全、100%有效”、“第一品牌”、“顶级”等。从严肃法律,实现法治的角度来说,“100%的就业率”都属于绝对化用语,与法律的规定相悖,理应依法被禁止。

同时,在高校毕业生相对过剩,充分而全面就业已难以为继的现实下,“100%的就业率”则有误导之嫌,也与实际情况完全背离。因而,从走出就业“数字迷恋”和确保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保护家长和学生的权益的角度出发,都亟待对100%就业率等宣传语采取限制措施,让民办学校真正把心思和精力,花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路径上来,并由此形成良性的竞争态势。

禁用“100%就业率”有助于正本清源,也是治理招生乱象的必要之举。少了虚假宣传的噱头,民校招生才会真正“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