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理性激活网络反腐正能量

用理性激活网络反腐正能量

摘要:网络反腐主要依靠网络揭发、网络曝光等手段来引发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关注,但对于腐败行为的查处,最终还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的介入,因此必须要打通官民互动渠道。

网络反腐指的是网络社交媒体资源使用者通过信息传播方式,有效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对社会腐败现象进行揭发、评价、质疑和通报,以此来遏制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反腐已然成为我国反腐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网络反腐的必然性

社会主流价值观嬗变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社会公众民主价值观的培育和表达。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众的主流价值观念变得愈发多元化、开放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民众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和法治意识,民众的参政、议政热情日益高涨,为网络反腐兴起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基础。伴随当前信息化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反腐已成为民众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对政府官员进行有效监督的新模式。

我国当前反腐体系的漏洞加速了网络反腐的兴起,它的兴起有效填补了社会力量参与反腐的体系上的空缺。参与主体基于合法利益的考量,是推动网络反腐兴起的重要原因之一。腐败行为的本质就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对人民利益的严重侵犯。在反腐参与主体从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或公共利益出发反对公权力滥用的过程中,网络反腐作为成本低廉、便捷安全、收益较高的反腐手段,有效避免了传统反腐参与方式的一些弊端,与参与主体的“经济人”立场契合。因此,网络反腐就成为了参与主体合法维权和追求公平正义价值的必然选择。

对当前我国网络反腐的理性审视

当前我国网络反腐工作逐步推进,在维护社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实现了社会公平。然而,当前网络反腐机制尚不够健全,导致网络反腐工作存在诸多现实问题。

第一,经济转型期使得部分民众理性精神缺失。在经济转型期,由于贫富差距、司法不公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心态失衡,甚至有个别国人变得极端仇富、仇官、仇警。民众盲目地用自己的非理性思维和主观性的道德判断来主导网络舆论信息,不利于网络反腐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第二,官民互动不足阻碍网络反腐的推进。网络反腐主要依靠两种方式:一种是民众在网络社交媒体上提供腐败线索或直接曝光腐败行为,另一种是借助政府反腐体系中的电子政务应用。这两种方式要想有效发挥价值,就必须要求民众和政府在网络反腐行为中产生良性互动。然而,当前民众与民间反腐机构仅仅依赖网络信息渠道,与政府之间的交流、配合不足,从而导致网络反腐不能深入推进。

第三,网络反腐参与主体的权益保障制度和补偿制度尚不完善。网民与民间的网络反腐机构是网络反腐的主要参与主体,在反腐行为中,为参与主体提供合法的权益保障和合理的成本补偿,就成了激发网络反腐积极性、实现网络反腐长效化的重中之重。但当前我国网络反腐参与主体的权益保障制度和补偿制度尚不完善,网络反腐参与主体往往会面临恶意报复事件的侵扰,网络反腐的参与成本也可能无法被及时补偿。

第四,管理规范不足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已成为网络反腐进程中的重要障碍。在信息化时代,网络的不断普及和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虽然对于反腐有促进作用,但是网络空间作为一个较新的区域,其管理规范不足和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未来如果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和相应法律的约束,容易引发非理性的网络舆论事件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甚至引发现实社会的群体性事件,从而严重危害网络生态和现实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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