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顺:推动流动人口老龄事业发展(2)

王嘉顺:推动流动人口老龄事业发展(2)

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是关键

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需要积极应对,我们应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老年流动人口无论是从新型城镇化还是人口老龄化的角度来看,都属于相关政策应该覆盖的群体,但是实际的政策效果需要通过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加以监测和评估。此类专项调查应包括户籍老年人口,还应特别注意调查老年流动人口,通过调查结果来判断相关政策目标和落实措施是否得当,对于老年流动人口还应尽力避免出现各种政策都不覆盖的情况。此外,针对老年人口的专项调查不仅可以作为政策评估的手段,也可以作为前期老年人需求信息收集的重要方式加以采用。

对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共性社会问题,需要通过政策系统地回应。根据现有的政策制度,老年流动人口更多地被突出流动人口的属性,而老年人的属性强调不够。即使如此,目前全国各地针对流动人口推出的居住证制度也并没有太多涉及老年流动人口的待遇,该群体有被忽视排斥的可能性。老年流动人口有着自身的特殊需求,那就是社会关系网络的维续或再造。此类社会关系网络发挥的最大作用则是社会支持,可以通过制定政策集中回应这些需求。

制定针对老年流动人口的政策,一个可行的策略是在现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以及老龄政策的框架内加以补充,围绕老年流动人口的特殊需求和老年人的一般需求检视政策不足之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以调整、补充和完善。有关老年流动人口的政策目标应从老年人口自身角度来确定,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口号,呼吁全世界更加积极地应对人口老龄化,通过制定政策来增进老年人的健康、参与和保障。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针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提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完全可以扩大到包括老年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老年人。满足老年流动人口需求的途径和方式是多样化的,因此要求参与主体和实施手段同样多元化。老年流动人口的个人网络是满足其需求的基本途径,由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提供需求服务是基本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老年流动人口都与其家庭成员同住,从而可以及时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这时就需要政府、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挥相应的作用。现阶段从各主体的责任和能力角度来看,政府可以制定政策计划,帮助老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获得与户籍老年人口相同或相近的养老和医疗保障。社区可以在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老年人服务中心,直接向老年流动人口提供相关服务,特别是在社区参与、老年教育、政策咨询和权益保障四个方面发挥作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拥有专门从事老年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将是协助政府和社区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帮手。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14SKGC-QT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与数据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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