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静:新形势下建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着力点

李江静:新形势下建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着力点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手机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不断出现,新旧媒体交汇融合、共同发展的新形势下,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态势更加隐蔽而复杂,使我们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面临诸多挑战。为此,有必要从当前的主要挑战及其成因出发,多措并举地实现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在新形势下的塑造与重建。

一、阐明制度发展与意识形态变革互动式、渐进式演进的必要性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在这里,马克思强调了作为制度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和作为观念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与社会经济基础相互适应的必然性。中国实行改革开放近40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认同、理想信念等思想领域也发生了纷繁复杂的变化。

对于作为社会上层建筑范畴的意识形态与制度,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意识形态能够大大降低制度安排的费用,可以有效克服不负责任的“搭便车”行为,使得已经作出的新制度变迁决策能够在集体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得到有效实施。此后,诺斯等人还将意识形态和制度视作“共同的心智模型”,强调二者协调一致、共同演进。的确,现实中的“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如果缺乏意识形态,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与依据;社会形态如果缺乏制度,不仅意识形态不能发挥作用,就是社会形态的继续存在也得不到保障”。制度与意识形态构成了一对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制度规制了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社会结构等方面,成为意识形态的具体展现和表征;而意识形态则构成制度的观念基础和精神支撑,当某项社会制度运行时,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是保持社会稳定运行的必备要素。

顺应时代潮流,中国的改革与制度发展是大势所趋,意识形态变革也就不可避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故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同时,制度革新与发展不是自发的纯客观过程,而是有其背后复杂的思想观念动因,意识形态的变化往往构成制度变迁的先导和前提。在这一对关系的演进过程中,意识形态话语权受到三个方面的主要影响:第一,如果制度革新与发展是剧烈而迅猛的,则必然引起意识形态的迅速分化,进而影响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有效掌控;第二,如果意识形态呈现颠覆式、断裂式的变革态势,就会动摇制度运行的基础,话语权的掌控更是无从谈起;第三,如果意识形态不符合社会客观规律,而一定程度的制度变革又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对意识形态进行调整,就势必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掌控造成威胁。

因此,在中国的改革实践中,对于一些质疑改革的“杂音”“噪音”,一方面,我们应阐释清楚改革开放的重要意义,强调“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另一方面,面对复杂的舆论形式中所存在的经过各种话语和理论精心“包装”的“西化”改革论、激进改革论等错误思潮的进攻和渗透之时,我们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发展与意识形态变革共同演进的必要性,是理性回应的一个必然的举措。

其一,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深化具体制度的渐进式改革。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留下的一个惨痛教训就是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发展模式,实行资本主义转向的激进改革。与此不同的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曾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在这里,邓小平强调的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于存在弊端的具体制度进行改革。今天,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提出,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改革束缚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因此,绝不能用“西化”作为改革的方向,也绝不能用西方话语框定和裁剪我们的改革,而是必须在清醒地认识“不变”与“变”的大前提下,改革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要求的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稳妥推动体制的变革。

其二,主流意识形态变革以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稳定为前提。在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必然伴随社会历史发展与时代任务的转变而不断实现变革和更新,而“正如改革是为了增强社会主义的活力一样,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革的本质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效能,即有效掌控社会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因此,要避免像苏联那样因意识形态“断裂式”转向和全盘西化而导致丧失话语权的状况,意识形态的变革就需要面向未来、不忘初心,“体现‘一以贯之’的脉象”,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和中国自身实践经验作为意识形态变革的基础,把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稳定作为前提。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和发展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成为有原则地更新和发展意识形态的典范。例如,在改革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将“改革”话语与“革命”话语进行有机整合,并凭借“革命”话语支撑“改革”话语,强调“我们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强调“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等,其中的“伟大斗争”“伟大革命”等话语,都体现了他注重保持意识形态“一脉相承”性、坚持意识形态变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的理论自觉。

其三,以意识形态理论创新引领社会的制度创新。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制度的精神支撑,包含一系列被社会成员认同的基本价值;而制度作为意识形态的载体和基础,其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意识形态反作用于制度的精神引领和价值认同。也就是说,只有制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价值认同,才能有效建立起来。因此,创新和发展意识形态,为建构更合理的社会制度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思想保证,是在基本制度完善和具体制度创新和意识形态变革中牢牢掌握话语权的重要举措。例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尽管从“管理”向“治理”的制度变革是建立在改革实践和群众拥护的基础上,但也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等论断所起到的舆论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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