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静:新形势下建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着力点(2)

李江静:新形势下建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着力点(2)

二、回应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议题的迫切性

现阶段,尽管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但仍然面临诸多突出的问题与困难,容易使某些人对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产生怀疑、动摇;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长期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价值观输出,肆意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共产党领导以及社会主义制度进行诋毁,企图诱使我国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在国内外各种问题的交织下,一些人产生迷茫,崇拜西方的生活方式,追捧西方理论、西方话语,拒斥先进理论指导、先进政党引领,丧失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为此,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和群众满意的改革成果有效抵制西方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渗透。同时,还需要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更好地回应和妥善解决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用彻底的理论赢得群众和掌握群众,用科学理论实现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有效建构。在当代,主流意识形态最直接的表达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否阐释好、宣传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成为民众能否认同和接纳主流意识形态的关键,进而成为能否牢牢掌握话语权的关键。当前,迫切需要回答以下三个现实议题。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需要牢牢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牢牢掌握和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能深入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至于犯颠覆性错误。

马克思主义正是凭借其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彻底性、科学性,站在了批判和超越资本主义道德的高度,建构了突破资产阶级思想藩篱的历史制高点,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主导性话语以及工人阶级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同时,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随着历史和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往往能以其理论的一般性与各民族实践的具体性、特殊性相结合,不断形成民众广泛认同的理论创新。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指导我们结合时代特征和具体实际,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使中国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了比较优势。这些事实都雄辩地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

在这里,必须认清两点: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是因为,不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与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相结合的产物,而且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教训也揭示出,马克思主义政党一旦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就必然走上邪路,最终亡党亡国;同时,任何对马克思主义的生搬硬套、简单照抄都会使其失去生机和生命力,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正是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要求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使其不断焕发出鼓舞群众和掌握群众的力量,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因此,要在充分认识二者辩证统一的前提下,依据时代变化和具体国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理论总结和理论创新,深入推动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不断焕发真理性光芒。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原创性问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放到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完成基本历史任务的艰辛历程中,是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和伟大创新的必要前提。

俄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的解放,又成功地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践和历史都证明,除了中国共产党为中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建设方向,别无他途可迈向现代化。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国内外矛盾错综复杂,容易出现由质疑改革开放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倾向,特别是将“革命”和“现代化”、“特色”和“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的观点与论调,从根本上说,这些观点和论调就在于妄图把改革开放推向“全盘西化”的歧途上。对此,有必要重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特”,就在于其既不同于“苏联模式”,也不是对西方现代化道路照抄照搬,而只在于其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要通过事实、通过中国人民的判断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而不是听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的主观臆断。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道义性、正义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这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而制度自信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当代中国实现与创新的道义性、正义性的理解与认同。从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具备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逻辑”;同时,纵观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可以看到,在旧中国,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的不懈探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探索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我国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腾飞、协调社会利益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文明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保障了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

尽管如此,某些人仍然热衷于用西方国家的制度来衡量我国的制度,认为我们的制度不符合西方的标准,通过割裂历史而把当代中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单纯归结到制度上,特别是用“一党专政”“独裁统治”等话语攻击我国的政党制度,企图给我们坚定制度自信制造思想混乱。

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离不开包括政党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不同于西方的政党制度,我们党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锻造出来的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的领导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形式和政治保障,其目的是要让全体中国人民富裕起来,中国强盛起来。因此,以党的领导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能够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能够创造比资本主义民主更广泛彻底的民主,在西方的强大话语压力之下,我们更应当坚定把巩固和完善党的领导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立足点。同样,那些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某些质疑,以及散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对立的错误言词,必须澄清。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不只是形式,维护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而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努力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内在一致性,不能以任何借口制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对立。要树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理念,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党的领导地位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防止新的阶级分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都展现出比资本主义更大的制度优势。同时,对于一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具体制度,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消除体制机制弊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成熟而持久,充分显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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