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中谱写驻军建设发展新篇章(3)

在“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中谱写驻军建设发展新篇章(3)

——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20周年之际

适应特殊法治要求,始终保持文明守纪良好形象

20年来,驻香港部队党委自觉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铁律,始终坚持党委依法决策、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办事,没有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案件和军民纠纷。

大力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总体教育训练体系,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全年度、融入全领域。突出抓好法规学习,坚持周有“法规课”、月有“法规日”、季有“法规考评”,持续开展创建“法治军营”活动和“条令法规月”活动,人人熟知《基本法》《驻军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法规。编印《驻军人员法律指南》等普法教材,下发《驻军涉法问题分析与应对》等用法手册,官兵办事依法、处事守法、遇事找法成为行动自觉。

从严精细管理部队。牢固树立“重心向下”工作指导,严密组织蹲点帮带,积极参与基层活动,制订18种不同类型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基本流程图》,提升部队建设正规化水平。探索特色管理模式、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构建起全覆盖立体化安全预防体系,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20年来,驻香港部队先后组织20余万台次车辆和80余万人次进出香港,均守纪如铁、秋毫无犯。

依法处理防务事务。坚持依法处理与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的关系,始终做到重大决策源于法、部队行动循于法、维护权益基于法。部队每次组织实弹射击,都按香港法律提前刊发《宪报》公告民众,组织舰艇出海、飞机升空都依法通报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车辆通过桥梁、隧道都自觉缴费。积极参与香港法律中近200个涉及驻军条款的适应化立法工作,对损害驻军设施和装备的行为,对有意歪曲事实、贬损驻军形象的负面报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驻军代表党的形象、国家的形象、军队的形象。驻香港部队党委将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治军方式的“三个根本性转变”,带领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部队条令条例,自觉尊重香港市民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社交礼仪,把驻军文明卫士、守法模范“名片”擦得越来越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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