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
巡视的过程就是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的过程,新条例明确要求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巡视组要通过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督促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巡视组要把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传导给被巡视党委(党组),督促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整改避重就轻“走过场”。
推动纪委提高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性。纪委是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承担着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巡视组既要对被巡视单位纪委进行监督,又要督促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学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追责问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行为,抓早抓小,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厚植全面从严治党的群众基础。一是充分信任和依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巡视组要畅通信访渠道,广泛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唤醒党员干部群众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一方面把巡视谈话作为向谈话对象了解被巡视单位情况、传递中央有关精神、传播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违纪事实,强化震慑警示作用。三是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巡视组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作遵纪守法的表率,敞开大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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