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决策科学公平公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一是决策程序求严。坚持“协商民主”的原则,决策前,广泛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专业人员、广大群众的意见,使进入议事程序的事项顺利决策实施,把村级班子(社区)的心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有事可议”“有事必议”“每议必成”,提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满意度。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保障决策顺利执行。二是决策内容求实。三是决策参与求广。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为载体,探索创建多形式的决策参与平台,推行基层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村民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并将民主形式和平台纳入到村民自治制度领域。四是决策监督求明。坚持“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严格审核把关、决策后抓好督促落实”的原则,对决策后形成的决议和内容,及时准确地“广而告之”、透明公开。
营造风清气正发展氛围
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加强党风政风监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一是用新方法正确行使基层微权。通过绘制基层“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逐项梳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明确办理步骤、操作流程,明确权力实施主体、权限、责任,实现基层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无缝隙监管。二是用新措施规范基层事项办理。通过绘制“事项清单”,细化主要环节、办理程序,厘清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事项,加强申请、评选、检查、验收、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用新流程管理使用基层资金。严格村级账户设置数量,实行村账乡镇办管理和公开等民主理财制度,绘制基层资金项目清单,拉清政策依据和使用程序,规范运行流程,使基层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看好集体经济“钱袋子”,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用新渠道对基层微权进行监督晾晒。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入手,实行公开监督。(作者系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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