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德旭:构建全方位的金融安全战略体系

何德旭:构建全方位的金融安全战略体系

金融安全关乎国家根本利益,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进程不断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维护并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战略性、根本性大事,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

准确把握金融形势和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安全,首先要准确把握我国当下的金融形势,客观研判面临的金融风险,树立正确的金融安全理念。

我国已经成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和金融安全,金融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金融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日益完善,金融机构实力显著增强,金融监管和金融调控更加有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高;作为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金融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既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又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举措,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服务的普惠性进一步提高,金融双向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取得积极进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判断,我国已经成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

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毋庸讳言,我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从国内看,互联网金融、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影子银行、房地产市场、交叉性金融等不同风险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从国际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一些国家实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大量廉价资本的国际流动加剧了全球金融市场波动,量化宽松政策退出及其后的加息预期又给新兴市场带来严重的资本流出和金融风险冲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把住了发展大势,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当然,作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我国金融业整体实力还有待提高,尤其是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维护金融安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对于金融风险问题,必须树立正确的态度,有客观的认识。一方面应认识到,金融风险是现代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和金融活动的内在属性,不能因为有风险就害怕、痛恨甚至拒绝金融,也不能因为存在一些问题就否定金融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应注意不能一味贪大图快求发展而忽视金融风险,不能放松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习近平同志要求,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因此,应从国家安全战略全局出发,遵循金融运行基本规律,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构建全方位的金融安全战略体系。

密切关注可能影响金融安全之“因”,构建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

习近平同志指出,准确判断风险隐患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这要求我们从源头入手,密切关注可能影响金融安全之“因”,构建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金融监管协调框架。

构建完整的风险预警指标集。影响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居民的风险承受能力、金融机构对风险的管理能力、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头寸的变动情况、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国际资本流动等。针对这些因素梳理排查每个风险点的成因、机理、传染渠道及冲击强度,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有助于完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其中的关键在于,要将覆盖各领域的风险指标都纳入预警指标集。这些指标主要包括:以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企业与居民资产负债率为代表的风险承担类指标,以股指波动率、债市收益率为代表的风险定价类指标,以汇率波动率、通货膨胀率、经济增长率为代表的经济环境类指标,以金融机构相互持有资产份额为代表的风险关联度指标,以最大敞口占全部资产之比为代表的风险集中度指标,等等。

实时监测金融运行压力状况。为了让各个金融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全国一盘棋的金融风险防控格局,有必要开发覆盖金融体系各个部门、各个区域、各个时间频度的金融压力指数,实时监测我国金融运行的压力状况。具体而言,应将反映银行业、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压力水平的指标进行整合,形成金融压力指数,量化显示金融体系的动态变化,准确反映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以及整个金融体系所承受的总体压力水平。对于金融压力指数及其长期发展趋势的分析,有助于识别我国金融体系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完善金融安全基础设施。金融业务的开展涉及密集而又复杂的契约安排,在金融活动中经常出现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如果缺少维护履行契约的良好环境,金融风险就会大大增加。金融安全基础设施的功能就是确保契约的正确履行。具体来说,应继续完善会计审计制度,打造金融安全的制度基础;加快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争取在诸如国际投资银行、国际清算与结算系统、国际信用评级等重要环节掌握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完善金融安全法律框架,加快推进防范金融风险的立法,完善有关资本配置的法律制度;形成金融业的综合统计与分析框架,实现金融信息的共享与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等等。

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协调。防范金融风险既要守住源头,又要加强监管的分工合作与统筹协调。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这有助于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中的空白和冲突问题。在此基础上,应强化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在金融管理部门培育形成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在机构监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有效防范监管套利行为,实现审慎目标与效率目标的统一;地方政府也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开展工作,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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