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业强国的三个着力点
准确把握推进服务业强国建设的时代要求,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需要我们在“补齐短板”“夯实根基”“营造环境”上下功夫。
一是补齐短板。在这一过程中,应科学研判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及其与建设服务业强国的差距,找准推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业强国建设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当前我国服务业发展在总体上较为滞后,尤其是中高端服务业供不应求问题突出,服务业与三次产业、与信息化或文化等融合发展水平亟待提升;但低端服务业供过于求、低水平同质竞争的问题却有所加重;服务业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与总量矛盾共同成为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提高服务业供给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日趋迫切。与此同时,服务业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仍然面临重重壁垒,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对服务业发展的约束仍然较多,增强服务业整合资源、集成要素、提升市场和创新发展的能力较为紧迫。因此,推进服务业强国建设,关键是要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开放——改革——发展的联动效应和良性循环机制,打造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为更好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造条件。
二是夯实根基。加强服务业强国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脚踏实地,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完善其可持续发展机制,借此促进服务业人力资本质量的明显提升,夯实服务业创新驱动能力成长的根基。要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领头羊作用,支持“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开放、改革和制度创新的试验步伐。结合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对试点试验已形成的成熟经验的总结、集成和复制推广工作。要加强对服务业改革、开放和发展国际经验的研究借鉴,引导服务业改革、开放和发展提质升级。要结合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和发展的试点试验,培育自由宽松、诚实守信、开放包容、鼓励创新的服务业发展氛围,为加快服务业强国建设提供稳定优质、可持续、可与国际接轨的发展基础。
三是营造环境。要在引导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同时,注意创新新兴服务业监管方式,形成既能尊重新兴服务业产业属性和发展要求,又能有效防控发展风险,并能与整个服务业治理体系有效对接的新兴服务业治理体系,培育多元化、可持续、可接续的服务业发展动力。要推进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及服务业不同领域之间的深度融合,形成有利于提升中国制造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发挥“中国服务+中国制造”组合效应。要注意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作用,鼓励其通过加强行业培训、加强行业公共平台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等途径,更好地解决单个企业解决不了、解决不好或难以合理解决的问题,带动服务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整体跃升。要顺应产业结构从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转变,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地探索财政、金融对服务业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方式,优化财政、金融资源配置;鼓励地方创新服务业竞争——合作方式,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并将其与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结合起来,与推进国家级新区等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建设结合起来,真正营造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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