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矛盾化解方式更多元
去年7月,刘某与李某因为借贷纠纷来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准备起诉。经过立案庭人员的引导,双方当事人走进了多元矛盾化解中心,由蜀山区司法局派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调处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有了矛盾纠纷,闹到法院,也可以通过调解解决。截至去年底,全国法院共建立2338个专门诉调中心,实现诉调对接规模化、系统化、常态化。记者了解到,各地积极推动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交警、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引导告知、委托移交人民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警力和相关行政成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调解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方法灵活、程序便捷、不收费、不伤感情等特点,有助于缓解司法资源紧缺。”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出台了加强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目前,全国共有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1.5万个,其中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2066个,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9484个;2016年接受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委托或移送调解的案件51.1万件,其中法院委托移送调解的案件13.6万件,公安机关委托移送调解的案件21.8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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