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取得历史性成就。近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接受专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辉煌成就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取得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你能否介绍一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时代背景和主要考虑?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汪永清: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最根本成就。这一重大思想理论成果的提出和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必然、鲜活的时代背景、深远的战略考量。一是从新中国法治的历程看,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二是从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任务看,只有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三是从世界范围内一些国家的兴衰看,法治在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现代化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系统、博大精深,体会深刻的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三是明确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四是确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五是明确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价值取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六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七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推动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着科学的辩证思维、深邃的历史眼光、宽广的全球视野、强烈的创新精神,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阶段产生的重大思想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之所以能够开辟新局面,最根本的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指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请你介绍一下五年来立法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汪永清: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0件,修改法律101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决定36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国务院制定修订行政法规43部,以“一揽子”方式修订行政法规125部。

一是重点领域立法硕果累累。民法总则制定出台,既确立了民事活动的传统普遍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又与时俱进提出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原则,如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既有保护民事主体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一般规定,也有为见义勇为者解除后顾之忧的“好人条款”;既有对自然人人格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保护的一般规定,也有保护英烈名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英烈保护”条款。以民生为重点领域的立法步伐不断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保护等领域一批法律制定或修订,立法呵护人们的幸福生活。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的制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我公民和企业在海外权益、保护网络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坚实法律基础。

二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立法机关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保证立法公平,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推动地方因地制宜运用立法手段解决本地特殊问题;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有60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使立法更好反映人民意愿,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立法与改革协同推进。通过立法落实改革决策,先后按照法定程序作出17项试点授权和有关决定,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对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通过及时修改相关法律,上升为法律规定,努力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记者:五年来,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汪永清: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决策、简政放权、严格执法、优化服务,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大幅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截至2017年6月底,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比例超过40%;彻底废除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事项434项;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减少90%,外商投资项目95%以上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全面施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31个省区市均已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这一系列改革,很大程度上为企业“松了绑”、为群众“解了绊”、为市场“腾了位”,也为廉政“强了身”,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是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目前已有17个省级政府和23个较大的市政府出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章。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国共有公职律师1.25万多人,公司律师2700多人。建立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违法决策。

三是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成效明显。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的美好愿景一定能够实现。

四是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中央和省级政府取消、停征和减免1100余项收费项目,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万余亿元。公安机关解决1390万无户人口落户问题。这些改革措施,降低了经济社会运行的制度成本,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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